市場偉論:ICO變質 叫停防風險

近期最火熱的一定是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首次公開募幣),一種通過發行虛擬代幣的方式進行眾籌融資的行為,可簡單理解為數字貨幣社區中的IPO,但兩者之間仍存在巨大差異。

簡單而言,IPO是用法定貨幣買股權;而ICO是將股份或收益權變成加密貨幣,公開出售──你買的是虛擬貨幣,相當於買了沒有「決策權」的股權。據央行研究,90%的ICO項目涉嫌非法集資和主觀故意詐騙,真正募集資金用作項目投資的ICO,其實連1%都不到。

快速集資 獲取暴利

果然,九月二日當局下發了《關於對代幣發行融資開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ICO本質上屬於未經批准的非法公開融資,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非法發售代幣募集,以及涉及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

《通知》的主要內容有三點:全面摸牌、一律叫停ICO新發行項目、對已完成的ICO項目要進行逐案研判,針對大眾發行的要清退,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ICO始於一三年,但直至一七年才火熱起來,一些傳銷組織乘虛而入,借概念發行代幣,並通過控制籌碼,製造一夜暴富、無本萬利的神話,使得金融風險迅速集聚。僅今年,內地已完成的ICO項目累計融資逾26億元人民幣,逾10萬人參與,交易額逾千億元人民幣。

可以看到,ICO選擇發行代幣的形式,就是通過規避現有的監管和法律,來達到快速集資的目的,然後,通過比特幣交易所來進行二級市場交易,吸引投資者入市,進而獲取暴利。

隨着互聯網發展,各種新興的技術門類和形態層出不窮,也對監管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但我認為,事物的很多本源性的東西實際是相通的,不管是用哪種技術手段,誠信、真實、符合客觀規律和常識,這些都是不會變的。

無論是監管者還是投資者,對新興東西,可以多問幾個為甚麼,多思考其本身的邏輯構成,相信很多眼花繚亂的所謂新事物,無非是新瓶裝舊酒的老套路而已。

富途證券國際(香港)市場策劃部副總裁 盧偉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