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筆陣:零售業自我規管創多贏

在商界有一說:「法例通常只能用來防君子,投機者總是會想法子在法例夾縫中行走。」故此,在許多有關商業的立法上,儘管政府原意是要防止違法事件發生,但往往只是將守法商人納入更嚴苛規管,投機倒把的個案還是無法杜絕。因此,與其等政府立法,還不如自我提升監管水平,反而會受更高評價。

效果勝政府出手立法

雖自己是零售業界,但同時也是消費者,若看見政府要立法規管,自然會覺得一定是這行業出現問題難以收科,才透過法例去防止問題惡化;但若是行業主動、自發、自願推出一些自我規管措施,反而會覺得這個行業很自覺,以多行一步去贏取廣大消費者的好感。箇中例子,就有珠寶及金銀首飾業剛主動推出的自願性「珠寶業零售營商實務守則」。

最近有機會與香港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會長黃紹基,論及該會與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聯同消費者委員會推出的「珠寶業零售營商實務守則」,動機並非因為有關珠寶首飾銷售的投訴增加或行內出現任何問題,因黃金、鑽石和翡翠這等貴價商品,早就有法例去規定質量,且同業操守甚佳。只是不進則退,經營總是要與時並進,尤其是在資訊化管理和服務水平方面,需不斷提升,故與消委會討論後一拍即合,雙方經過近兩年時間才制訂出這份營商守則。

相關守則可保護商戶

守則主要是在品質認證、宣傳推廣、客戶服務、知識產權、市場競爭、網上銷售,以及制訂服務承諾及處理消費者投訴這7個範疇提供指引。

商會會就此為參加商戶的產品提供品質認證,透過培訓去提高商戶對現行法例的認識,如競爭條例內容、如何維護商品知識產權、哪些行為有可能會被認為是不良營商手法等,讓商戶尤其中小企,能深入認識法例,免得誤墮法網,對商戶而言也是一種保護。

審查投訴能公正處理

一個半數以上為非業界人士所組成的9人投訴審查委員會根據守則成立,負責執行守則內容和審查消委會無法調解的投訴,借投訴審查委員會首任主席、前立法會議員方剛所說:「逾半委員來自非業界,這個組成比醫務委員會的投訴部門來得合理,在審查投訴時一定能公正處理。」

作為批發及零售行業的一分子,本人非常支持珠寶首飾行業這次推出的自願性營商守則,待守則在市場全面鋪開時,希望在內地能廣泛宣傳,讓內地消費者知道香港商界的誠意,恢復他們來港購物的信心。

梁日昌

香港鞋業總會主席,來自做鞋世家,朝工業化生產和自創品牌進軍零售業。近年將生產逐步轉移到非洲埃塞俄比亞,故又有「非洲鞋王」之稱。

作者:梁日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