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最近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的「劃線方案」,並設10年過渡期。僱主在限期前的累計供款仍可用作對沖,但限期後的新供款將不能再作對沖。在限期後的僱主強積金供款雖不設對沖,但計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比例將由三分之二改至50%。
「劃線方案」雖然設有過渡期,而政府亦會投入約79億元減輕僱主負擔,商界仍不接受。至於勞工界,由於方案明顯削減本來享有的權益,當然不可能接受。於是強積金對沖爭議仍將持續下去。新任特首表示,會視解決強積金對沖爭議為施政首要任務之一。
筆者難以理解為何政府在取消強積金對沖一事上,不取正路而取歪路。正路當然是正視商界和勞工界雙方的合理預期;歪路則反之。當年商界接受強積金供款,乃基於政府容許對沖機制。「劃線方案」完全違背了當年的承諾,由於現今商界的經營環境比當年更差,商界不接受可以理解。「劃線方案」直接損害大部分打工仔本來的利益,試問勞方怎可能接受?
本來由政府完全承擔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的短期成本並非難事,自對沖機制實行以來,十五年間沖走打工仔累積之數不過是318億元,這數目還不及政府某些年份的派糖支出。現時政府財政儲備豐厚,犯不着要付出巨大的社會代價去省回區區之數。巨大的社會代價造成的社會不滿也足以打擊經濟,造成財政損失啊!
有人會質疑筆者「短期成本」的論說,認為政府完全承擔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的成本,可能會造成長期和沉重的財政負擔。筆者建議不妨倣效政府的「劃線方案」:政府對劃線日後才成立的公司不予協助,新成立的公司「計掂數」才成立,「計唔掂數」就不必勉強。如此,原來的企業本着原來的預期經營,後來的企業本着後來的預期經營;勞方亦得以保留原來的合理預期。這樣才為之正路。
捨正路而走歪路,表面上為納稅人省錢,最後必定弄巧反拙,因小失大。這是每個政府都需戒除的愚蠢做法。行正路給人有承擔的印象;相反,蠶食勞工權益,又有違當年對商界的承諾,給人「縮骨」印象,不利社會和諧亦不利施政。筆者希望新任特首不負眾望,從善如流。
香港大學經濟系學士、多倫多大學經濟學博士,專攻政策研究。研究範圍包括社會保障、教育、醫療、房屋、宏觀經濟、國際金融等。曾任職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經濟部及安大略省經濟局,回港後在香港中文大學及嶺南大學先後任教,現為珠海學院商學院院長。
作者:何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