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廣播回購計劃恐生枝節

電視廣播(TVB,00511)向股東提出以42.09億元現金進行回購要約或再生枝節。證監會轄下收購及合併委員會(委員會)就該項交易作出裁決,認為TVB應當詳細說明所有股權結構,並質疑該公司主席陳國強無法影響大股東公司Young Lion(YL)的投票決定。有熟悉《廣播條例》人士指出,由於委員會只就紀律相關事項進行覆檢,若TVB對裁決內容有不滿,相信只能透過司法覆核等途徑解決。

證監質疑陳國強影響力

TVB於今年一月提出該項有條件的現金要約,最初每股TVB回購價為30.5元,總回購代價為42.09億元,其後為避免街貨不足,TVB將回購股數由1.38億股調低至1.2億股,每股回購價相應調高至35.075元,而總代價不變。當時該現金要約須達成四項條件方可落實,其中一項為獨立股東須於股東會上通過批准有關清洗豁免的普通決議案。TVB股份於四月廿八日以等待發出有關內幕消息公告為由而停牌。

委員會在裁決中直指,雖然陳國強全資擁有的IVH在YL擁有56.51%投票權,但IVH只提名TVB的一名董事,反而副主席黎瑞剛持有86.19%投票權的CMC在所有YL股東中,對委任TVB董事一事具有最大影響力,質疑陳國強無法影響YL所持TVB的26%股權的投票決定。

根據YL現有股權架構,陳國強的IVH持有56.51%投票權股份、CMC全資附屬華人文化傳媒娛樂投資持有32%及Profit Global Investment(PGI)持有11.49%。

有條件准予清洗豁免

另外,委員會注意到,根據《公司條例》的法定規定,TVB的股份回購要約必須在股東大會上藉普通決議獲得股東通過。該決議案的表決須遵守《廣播條例》內有關扣減外資投票權的條文。因應今次個案的特別情況,委員會裁定應授予清洗交易的豁免,但條件是回購的決議案須在沒有扣減投票權的情況下,獲大多數票贊成通過。而為避免規則的執行造成不恰當的情況,委員會決定清洗交易的豁免不應交由TVB股東投票表決。

通訊事務管理局確認已收到由證監會就TVB股權架構所提供的相關文件。通訊局會詳細研究有關資料,並會就此諮詢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