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板「圍飛」隨時嚴打

近期創業板又再「喪炒」,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00388)發表聯合聲明,對在創業板上市的股份出現大幅股價波動表示極度關注,並發現創業板「圍飛」情況嚴重,有一撮投資者多次在互無關連的創業板上市中成為首要承配人。

證監會及港交所「預警」,若關注到配售證券集中於少數人手中,或大部分承配人可能各自持有極少量證券,便會跟進查詢。同時,上市申請人、保薦人、包銷商及配售代理,若未能設立適當的程序確保有關配售活動是公平進行,證監會或港交所將對它們採取行動。

多次配售予同一撮人

聲明指出,近期在創業板上市的證券均出現異常劇烈的股價波動,而它們幾乎全部僅以配售方式上市。在近期的檢討顯示,絕大多數獲提呈發售的股份均分配予少數承配人(首要承配人),而剩餘的發售股份則分成少量(通常為一或兩手)配售予大批承配人。

另外證監會觀察到有一撮投資者多次在創業板上市中成為首要承配人。

聲明指出,創業板須由100名公眾人士持有的最低要求純粹為指引,證監會及港交所認為,若由公眾人士持有的證券過度集中,即使已由100個人持有,亦不符一個公開市場所需的條件。

現時規則列明,承配人的清單必須在證券買賣開始前提交予港交所,證監會或港交所可能拒絕接納向有關人士配發證券。

將繼續推更廣泛改革

港交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聯合聲明是一項初步對策,以處理現時在創業板新上市中備受關注的配售問題。該所會繼續對創業板進行更廣泛改革。

此外,證監會亦同時發出指引,向保薦人、包銷商及配售代理,闡明其在創業板安排上市及配售時的操守標準。包括保薦人應向申請人就上市方式,特別是除配售外,應否作公開發售等提供意見。配售代理應留意「紅旗信號」,如客戶由申請人、控股股東或董事介紹其認購配售證券等。

證監會指出,保薦人或配售代理如未有遵守指引的規定,可能對其適當人選資格構成不利影響,及可能遭受紀律處分。

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表示,是次並無涉及改例,但估計經常「圍飛」者,若再不收手,監管機構將會作出「大行動」,又或拒絕接納向其配發股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