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首任主席區偉賢遞交意見書支持上市改革,指可改善香港上市架構,增加決策效率。他特別支持成立上市政策委員會(LPC),可將上市政策制訂與上市申請審批分開處理,並同意上市委員會(LC)於上市政策成為諮詢組織。
區偉賢亦支持成立上市監管委員會(LRC),在證監會直接參與下,處理較複雜上市申請個案。惟區偉賢對諮詢文件三方面有保留,第一,是關注LPC的組成及香港交易所(00388)董事局的角色。文件建議透過讓港交所行政總裁加入LPC,反映港交所董事局對上市政策的意見,區偉賢建議應建立機制,容許港交所董事局成員更直接參與上市政策的決定,如加入二至三名董事成為LPC的成員。
第二,是關注LC的問責不清晰及上市部向誰負責。他指現時LC並不向港交所董事局或證監會問責,惟諮詢文件沒提出建議解決此問題。上市部理論上由LC監察,但LC由兼職成員組成,他不認為LC可有效履行監察。諮詢文件建議上市部由LPC監察,但他對LPC評核上市部高層表現有保留。
第三,是他認為LC成員的商業利益不能避免,故認為LC成為諮詢組織,更能改善上市架構;亦不同意因此會難找賢能之士加入LC。
立法會議員張華峰稱,與證監會會面後,認為該會對撤銷成立LRC的提議不太抗拒,並承諾會為上市合適性訂出清晰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