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查新股保薦 改革由源頭做起

近日先後有海外金融機構自揭遭香港證監會翻舊帳,對過去從事的一些IPO保薦人相關業務採取行動。同時,市場傳出中、港兩地證監會擬啟動中資金融機構的IPO業務專項核查,似乎今次針對整體IPO保薦人工作的監管行動不分內、外。再綜合仍有待定案的上市審批改革諮詢,看來兩地監管機構決心要從上市源頭推動改革,做到固本清源!

事實上,在短短的數日內,香港已先後有兩家大型金融機構分別主動披露,被證監會就其過去的新股上市保薦人角色進行調查。先別論兩宗事件是否涉及單一IPO個案,但對於一直主導香港IPO保薦人市場的外資投行被查,市場還是感到詫異!

外資行過去憑着財雄勢大,客戶網絡廣闊,一直主導着香港的大型IPO保薦人工作。企業能夠聘請外資投行主理IPO保薦工作,是招股成功的最佳保證。然而,九七後中資在本港金融業的影響日增,加上不少具歐、美背景的外資投行,自金融海嘯後母公司元氣大傷,忙於自救,部分更主動交還牌照撤出亞洲區投行市場,故外資投行已難如往時般呼風喚雨。

話說回來,對於短時間內先後有外資行因IPO保薦人相關事宜被查,相信與「外資」身份無關,而是針對近年兩地市場妖股頻現,繼而推動相關的改革而來。就如香港正進行的上市審批改革諮詢,繼而近日證監會針對IPO保薦工作的調查,顯然都是衝着加強執法,從上市源頭的各方面工作進行整治而來,這亦與去年股市大時代以來內地決心加強規範金融業的風向一致。可以預期,在中、港不斷加強互聯互通,兩地金融市場更趨緊密,證監機構針對券商IPO業務而加強聯合行動,亦是必然發展。

事實上,無論是機構投資者抑或散戶,在決定投資新股前,很大程度依賴企業本身的數據披露,以及監管機構、投行保薦人等專業機構的把關工作。當新股上市後,一旦出事而令股份長期停牌或除牌收場,投資者便難以追討損失,成為監管不力的犧牲品。

見到近年愈來愈多新興中小企業申請上市,涉及的保薦機構規模較細,質素參差,若在上市審批或保薦工作上把關不嚴,令上市後迅即出現業績大走樣、股價極端波動的個案趨升,長此下去必然會打擊投資者參與股市的信心。改革工作從上市源頭做起,對兩地市場構建更健康、更穩固的長期發展基礎,可說甚具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