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GA挺上市改革方向正確

會員來自亞洲多個市場超過100間長線基金、上市公司及金融機構等的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其總裁艾哲明認為,現時的上市架構制度不是太有效率,本港有需要進行上市監管架構改革。並指改革方案實際上是令證監會更加「辛苦、為難」,需就上市政策負上更多責任。

亞洲公司治理協會的會員包括在全球管理資產合共高達12萬億美元的多家大型基金,艾哲明曾是港交所(00388)上市委員會委員、證監會公眾股東權益小組成員等。

證監可早參與添問責

艾哲明接受本報訪問時稱,有關改革是朝正確方向,本港上市架構有需要改變。最簡單例子是阿里巴巴上市與不同投票權架構,「港交所與證監會有太多溝通問題,這件事討論了好長好長時間,但最後證監會不批准,香港的上市決策需要更有效率及更穩健。」

他直指,現時上市政策制定涉多重關卡,港交所上市部先與證監會討論,之後證監會給意見予上市部,「來來回回」,過程「官僚」。

他指建議方案其實令證監會更加「為難」 。「現時證監會可企在後方等交易所(意見)先,證監會再可以say no,他日兩個機構要坐埋一齊討論,故實際上是逼證監早些參與、就政策負上更多責任,增加問責,這結果是比現在好!」

關注LRC LPC成員組成

但他承認,上市監管委員會(LRC)及上市政策委員會(LPC)結構組成信服力較差,「設計概念是好,令上市監管架構更清楚及有效率,但就關注委員會的成員組成太狹窄及數目太少,如LPC檢視上市規則時,有些上市規則是很複雜,成員的數目及經驗是否足夠?同時,LPC成員有大量工作量,但上市委員會主席及2名副主席是有正職,我不確定LPC從實際運作角度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