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監擬出招規管內險投資

內地媒體引述消息指,中國保監會日前召集十多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及保險公司投資部負責人進行會議,並下發《關於加強保險機構與一致行動人股票投資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針對保險資金成為大股東「一致行動人」的問題,保監會擬出台措施加強監管。

報道稱,按照徵求意見稿規定,保險機構與其非保險一致行動人共同展開一般股票投資,發生舉牌行為但尚未達到重大股票投資標準,中國保監會除要求保險機構及時披露訊息並提交報告外,還可以根據償付能力、風險狀況等情況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監管措施。

針對「一致行動人」

有關監管措施包括,保險機構進行重大股票投資,需要向中保監事後備案;進行上市公司收購,應當在事前向中保監提交材料申請核准;保險機構進行上市公司收購,應當使用自有資金。保險機構不得與非保險「一致行動人」共同收購上市公司。而保險機構涉及上市公司收購的標準,須執行有關監管機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