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市場及監管機構為上市審批改革爭論得火紅火熱之際,財庫局局長突然向媒體吹風,重提早已束之高閣的所謂「專業板」構思,一時間又再引來陰謀論猜測之聲!姑勿論當局動機如何,因時制宜跟上市場發展無可厚非,卻須集思廣益,勿重蹈「創業板」覆轍。
按照當局提出的目標宏願,是將股市發展策略優先於人民幣國際化及互聯互通,理據也冠冕堂皇,無非是為提升香港競爭力,吸引新經濟公司來港上市,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理據看似面善,全因十七年前「創業板」成立初衷,亦正為潛力企業提供融通方便而來,可惜幾經演變異化,今日的「創業板」公司良莠不齊,甚至被標籤為次等劣質的代名詞,現時重新研究監管門檻較寬鬆的「專業板」無妨,但必須吸取教訓,切勿置投資者利益於不顧。
無獨有偶,港交所早前亦大力推動增設「第三板」,定位為初創公司的「孵化器」,同樣是希望以較寬鬆的門檻吸引新經濟企業來港上市,不過卻遭證監會公開潑冷水,認為在創業板完成檢討前,並不適合開設「第三板」。其實,無論是「專板」、「創板」抑或是「第三板」,名稱雖不同,但吸納對象目標卻大同小異,若同時存在,難免會架屋疊床。因此,當局必須緊密協調,釐清定位,更要清晰劃分投資者風險等。
無疑,交易所以生意為本,在逐鹿集資額排名與保障投資者利益,要取得平衡殊不容易,卻也不能東施效顰,把其他股市一套照辦煮碗,像阿里的例子,美國能夠接納合夥人制,以「同股不同權」上市,全因小投資者即使在不對稱投票權利上吃虧,出事時還可循集體訴訟制度追討權益,可惜這點是香港所沒有的。
中港股市互聯互通,近年港股A股化,投資文化被投機所取替,內地莊家南下狂炒,本地「創業板」淪為莊家啤殼天堂,全配售保護傘下,掛牌股價暴升暴跌,已是見怪不怪,目前爛攤子未收拾,卻又在同一理念下多推一個「專業板」,始終予人多此一舉之感。
冠以「專業」兩個字,與「第三板」最大分別只是限於專業投資者參與。可是,○八年雷曼迷債爆煲,涉事苦主正是缺乏投資知識、卻身家豐厚擁有所謂專業投資者資格的大散戶,倘若最終只把監管門檻降低,將風險責任推給投資者,則對大眾股民無疑是禍不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