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監管架構改革引起市場強烈反彈,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罕有地在諮詢期中,反駁市場指改革令證監會權力過度集中及窒礙市場發展的指摘。歐達禮強調,改革建議並沒有賦予證監會比現有更大權力,證監會一向擁有否決修改上市政策及否決IPO(首次公開招股)的權力。
歐達禮指,證監會通常不會在諮詢期評論市場反應,但他指最近市場評論對建議曲解,公眾或被某些觀點誤導,故有責任澄清。
有指新設的上市監管委員會(LRC)及上市政策委員會(LPC)讓證監會「話晒事」。惟歐達禮指,LPC共八名成員中,有一半由市場人士出任,證監會人員僅三名。
有評論指方案將令本港由「披露為本」逐漸改為「評審為本」,證監會將否決更多上市申請。
惟歐達禮指,上市規則已納入「合適性」測試多年,目的是將有缺陷的問題個案篩除,過去兩年每年平均有約10%的上市申請個案涉合適性問題。惟現行的決策過程漫長,故有需要設立LRC,以快速方式作出決定。
他又指,方案「架空」上市委員會的說法並不正確,因將來會在證監會完全不參與的情況下,透過上市委員會就絕大部分IPO作出決定。他更明確指,上市委員會成員(包括將會加入LRC及LPC的上市委員會正副主席)的委任方式不會改變。上市委員會是獨立行事,毋須對證監會及港交所負責。
對於有反建議指可委任證監會代表加入現行的上市委員會,歐達禮指這與其目標相距甚遠。
證監會會否因應市場反應而有「PLAN B」或續「企硬」?歐達禮強調證監會及港交所領導層對改革建議非常「認真」,故不會有所謂「PLAN B」,但會視乎意見書內容,並指任何建議方案都有可能修訂,但現時不能預測。諮詢過程除了視乎意見書的數目外,所提出的觀點也很重要,要看質量。
曾高調反對的上市公司商會,其總幹事黃明偉回應,對證監會在諮詢期未結束,便否定某些市場意見感不解,冀證監會認真考慮市場意見。但LRC由證監會及港交所各3名代表組成,未能做到真正制衡效果,因上市委員會3名正副主席的任命,證監會都有很大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