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岳旗下麗新發展(00488)附屬公司,遭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下稱銷監局)檢控十九項控罪,指麗展附屬銷售樓盤Ocean One時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麗展附屬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其中十三項控罪,被判罰款。今次是銷監局成立三年多來首宗成功檢控判罰個案。
主審裁判官於庭上批評,賣樓「唔係街邊賣花生」,買樓對普通人而言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涉及「好多錢」;裁判官又直指被告公司理應有法律團隊、會計師、建築師、精算師等「成百人」諮詢,質疑為何會犯下這些錯誤。
案中被告是中利達有限公司,據麗展二○一五年之年報,被告公司為麗展間接持有之全資附屬公司。案件關乎油塘工廠區崇信街六號住宅項目Ocean One之銷售,被告公司為賣方。
銷監局今次共檢控被告共十九項控罪,涉及二○一三年五月至二○一四年五月期間發布的報章印製廣告及售樓說明書。被告昨承認其中十三項控罪,被判罰款20萬元;並否認餘下六項控罪,餘下六控罪待八月三十日再處理。
被告承認的十三項控罪,內容大致指其樓盤廣告及售樓書部分字體太細、部分資料有疏漏等。
被告代表律師昨就所認控罪求情時指,涉案均屬前期廣告,後期已盡力改善,並願承擔責任。律師又指條例是二○一三年四月生效,被告當時未能全面掌握新例,故才犯錯,之後已主動積極修改。
至於被告否認的六項控罪,內容全部關於樓盤廣告內用上「九折發售」字眼,指所有單位會以「九折發售」或以相當於樓價一成的回贈及折扣邀約出售。惟銷監局指該安排只在特定條款下適用,故具誤導性。
對於餘下六項控罪,裁判官指涉及公開資料,難有爭議,故要求被告盡快交代會如何抗辯。案件押後至八月三十日再處理。
Ocean One於二○一二年推售首批52伙,當時平均呎價約10,326元,這個開售價較當時同區二手市價高逾三成,結果首日僅售出2伙。之後發展商多次擴大即供折扣及引入現金回贈優惠等,變相減價救亡,惟銷售依然緩慢,需時兩年始沽清所推單位。
事實上,麗展所屬之麗新系近年頻頻舉債、高價投地等負面消息不絕。麗展副主席周福安早前出席一個場合時表示,英國脫歐暫時未見對公司英國業務構成影響,估計公司先前在英國的投資物業估值未必下跌,但英鎊下跌後,匯兌上或出現問題。
麗展近年增加在英國物業投資,該公司於二○一四年十一月以1.07億英鎊(當時約為13.17億港元)購入倫敦金融區Leadenhall Street 100號,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以2,150萬英鎊(當時約為2.48億港元)購入Leadenhall Street 106號。
另一方面,麗展近年接連以「摸高價」買地及投資發展,先在一二年十一月合組財團,以高於市場預期的28.26億元,投得將軍澳「限量」住宅地皮,被市場形容為「摸頂」,同區其後推出幾幅地皮愈賣愈低,市場擔心將會變成「富麗華酒店事件」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