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審批 證監無意擴權

上市監管架構改革,建議擴大證監會在上市審批及上市政策的參與度,證監會主席唐家成否認建議實際上由證監會接管港交所(00388)的上市職能,強調長遠沒有計劃再進一步建議將港交所的上市審批權交回證監會。新架構下,上市監管以披露為本的原則亦不會逐步被以監管機構評審為本的原則取代。

冀年底發表諮詢總結

諮詢期將於九月中完結,唐家成預期,今年底或明年初將發表諮詢總結,視乎諮詢結果,冀明年上半年可實施。

根據改革建議,港交所將失去部分上市事宜的「話事權」,包括港交所上市委員會需將有上市合適性問題的新股申請個案轉交新設的上市監管委員會(LRC)審批,上市委員會制訂上市政策的權力亦轉交新設的上市政策委員會(LPC),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也將不再出任上市委員會成員。

唐家成接受訪問時指出,「證監會絕對不是接管港交所上市職能,證監會的權力沒有更改,兩個新委員會,證監會及港交所代表數目相同。」

「用踢足球做比喻,現時證監會守龍門,在雙重存檔下,最後可以否決上市申請;上市政策決定最後也要經證監會批准。將來,前鋒仍是港交所,但證監會參與角色增加,可以做中場、後衞,與港交所一起合作,幫球隊射多幾個入球!」

他指出:「證監會的思路,是在不需要對現行制度有大整頓下進行改革。唔理白貓定黑貓,捉到老鼠就係好貓,有關建議對市場影響最小,實施也較快,不用改法例。」

他相信,新制度下,港交所及證監會將有更多協商,決策也更有效率。「例如證監會將來不再根據雙重存檔,就招股章程草擬本另行發表意見,對發行人來說應是歡迎,只是有上市合適問題或涉廣泛政策影響的IPO才要到LRC。」他不預期,LRC會有大量工作量,將會每兩周開會一次,而現時上市委員會是每周開一次。

被問及將來是否不會再發生阿里巴巴事件?「如再遇到有關情況,由於不同投票權架構,是會影響政策,故第一時間會在LPC討論,一齊進行高層次、整體性討論,我不知結論如何,但處理手法一定好過以前!」LPC將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

對於外間擔心今次只是證監會「第一步」,未來或從港交所爭取更多監管權,唐家成大派「定心丸」,強調並沒有計劃進一步建議將港交所的上市審批權交回證監會。

非鋪路取代「披露為本」

至於有指新架構將令證監會插手更多上市事務,忽視港交所對上市公司披露為本的大原則,他指出,「香港一向不是、也不可能是100%披露為本,因有大量散戶,也沒有集體訴訟機制,故在港上市有合適性的考慮,但合適性不等如是評審為本,監管機構不會評估公司的業務好唔好、投資者是否值得投資,只是從保障投資者角度,去考慮公司是否適合上市。」故以披露為本的原則不會逐步被評審為本的原則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