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家會經常利用幾個重要概念去觀察和評估企業、市場及整體經濟。當一些可產生價值的資源未被充分運用,經濟學家會作出建議去提升這些資源的使用率,從而改善效率。
近年興起的「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已成為一些成功商業模式(如Uber及Airbnb)的基礎運作架構,一方面產生龐大商業利益,另一方面亦正衝擊相關行業的經營者。國際諮詢機構BCG在研究報告中,分析了共享汽車模式的出現及發展方向。
汽車共享模式包括商業對消費者(B2C)及個人對個人(P2P)兩種方式。BCG對各主要市場的使用者及車輛數字作出調查及估計:〈一〉亞太區有230萬名使用者及33,000架車輛;〈二〉歐洲有210萬名使用者及31,000架車輛;〈三〉北美洲有150萬名使用者及22,000架車輛;全球使用人數高達590萬,並有超過86,000架車輛參與,並衍生6.5億歐元收入,而現在及潛在經營者正不斷開拓市場。
BCG認為市場發展有三個可能性:〈一〉急速增長——大量消費者會放棄擁有汽車,通過「共享模式」購買日常汽車運輸服務,新車銷售量有可能大規模下跌。〈二〉維持現況——擁有汽車者及共享汽車使用者並存,比重亦不會出現明顯傾側,新車銷售量及共享模式的車輛數量的比例均不會出現明顯改變。〈三〉不斷演化——擁有汽車者數目會逐步下跌,共享模式的車輛數目會持續上升。新車銷售量會出現下調壓力,但同時可能為汽車製造商提供發展機會。
假設市場會循演化模式逐步改變,BCG預測二一年的全球汽車銷售量會下調1%左右,數量約為80萬架。銷售下跌主要出現於亞太區(跌幅為原先預測的1.2%,數量高達46萬架),北美洲的下跌較少(跌幅為原先預測的0.3%,數量約為5萬架)。根據BCG的估算,二一年全球約有3,500萬名持有駕駛執照但會使用汽車共享服務的消費者。在BCG預測汽車共享模式會於二一年產生高達47億歐元收入,其中21億歐元收入源自歐洲市場。
BCG預期全自動汽車可望於二一年投入服務,並於二七年大規模改變現存運輸模式。由於這種科技可更有效提升汽車使用率,將對汽車共享模式產生更大協同作用。面對科技創新商業模式,政府有必要因應科技轉變修訂規管架構,否則將對應用創新科技產生障礙。特區政府成立創新科技局,希望政策重點包括經營一個包容創新科技的規管架構,以迎接「智能城市」的發展。
現為香港中文大學工商管理學院企業經濟教授、中大航空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並曾任中文大學經濟研究所所長(商業經濟)及中大商學院企業經濟學碩士課程主任。研究範圍包括國際經濟、中國經濟、香港經濟及航空經濟學等。
作者:馮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