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規管 證監爭擴權

證監會與港交所(00388)正討論如何提升上市規管架構,證監會主席唐家成表示,近年市場規模較之前增加很多倍,而且愈來愈複雜,投機者及違規者增多,但現時證監會只能以公眾利益為由否決上市申請,同時不能主動提議修訂上市規則,個人認為有需要優化,例如可否讓證監會在上市申請的合適性有更直接參與,以及在上市政策上有更多參與等。市場則認為,若證監會將來有更多權力,必須要有有效的監察機制作出制衡。

九成集資來自內企

唐家成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近年很多內地企業來港上市,去年新股集資額中,92%來自內企,當中很大部分是民企,當然民企有質素好,但不能否認部分屬問題公司。再者,早前A股暫停新股發行,部分轉來港上市,但未必全部適合在港上市。

證監會早前統計顯示,一些錄得虧損的公司估值奇高,「這能說是正常現象嗎?」直言市場正出現一些投機者及違規者。

他又認為,現時有關創業板、殼公司、反收購行動(RTO)、現金公司等問題,其實與上市合適性有一定關係,因此證監會很重視公司的上市合適性問題,認為有需要「睇緊些」,「不是黑與白的明確測試,而是要應用很多判斷,並不簡單。」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早前表示,會進一步探討上市合適性的問題,冀有更清晰的詮釋。

「雙重存檔」重複滯後

現時公司申請上市,根據《上市規則》,除符合財務要求等硬指標之外,必須是港交所認為適合上市的發行人及業務。現時港交所為上市審批的前線監管機構,但證監會可透過「雙重存檔」對上市申請提出意見,即招股草擬本一份交港交所上市科,一份交證監會存檔。

唐家成曾於○二至○八年擔任港交所上市委員會委員,其中○六至○八年擔任主席,他說從經驗來看,「雙重存檔」下,一份上市申請,分別會有港交所及證監會兩套查詢,有可能會重複;同時,證監會必須是基於較嚴格的公眾利益理由,才能否決上市申請,而且往往於較後期才提出。

他個人認為,在改革上市規管架構,是否可讓證監會於上市申請的合適性問題上有更直接參與,以及制度有否簡化空間。他表示,香港市場有很多散戶,單靠「披露為本」未必適合,依然要有「質素為本」的上市合適性因素。

除新股上市審批外,現時任何上市規則修訂,雖然要經證監會批准,但若沒有上市委員會提出及認可,證監會不能主動提出修改,「簡單嚟講,證監會現時最多只能就上市政策say no(說不),係咪應該有更主動參與?」

堵漏洞要循大方向

近年殼股活躍,唐家成不評論現時的上市委員會,只表示他當年擔任上市委員會委員時不接受RTO。「近年似乎有啲軟化,證監會年前曾提出有關事宜,上市委員會之後收緊RTO的明確測試,加入原則為本測試。後來當有公司轉為大規模的股份認購(即現金公司),上市委員會又出現金公司指引信。」他認為,上市政策應從大方向去考慮,「不是有問題就每次想辦法頂住!」

他拒絕透露證監會如何有更多參與,只表示要待諮詢文件出台,但說有關創業板、RTO等上市政策檢討,與上市規管架構是分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