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大面額紙幣有助打擊貪污和非法活動?渣打前行政總裁冼博德(Peter Sands)在哈佛大學肯尼迪學院一份論文中建議,政府應取消例如1,000瑞士法郎、50英鎊等大面額紙幣,增加非法活動的成本之餘,又令犯罪行動更易被偵察。
有調查顯示,全球經濟罪案的資金流估計每年超過兩萬億美元,另有一萬億美元牽涉貪污活動,惟只有少於1%的違法資金成功被發現,並將違法者繩之於法。
冼博德解釋,由於紙幣可以匿名付款、沒有交易紀錄,而且容易運送,犯案者傾向以大面額紙幣進行交易。隨着電子支付開始普及,市民日常生活主要以小額交易為主,他認為繼續發行大面額紙幣已經不合時宜。
停印大鈔是否就可以杜絕逃稅、貪污?冼博德承認,犯罪者可退而求其次,例如第二大面額的鈔票或替代品如黃金、鑽石等作為中介,但他指這些替代品一來可增加犯罪活動的成本,或是流通性不及鈔票,對違法活動都有遏抑效果。
1,000瑞郎為現存流通貨幣中最大面額的紙幣,因為體積細小,一個煙盒可容納40張瑞郎千元大鈔,即4萬瑞士法郎。之前,一萬新加坡元大鈔面值更高,惟新加坡政府為打擊洗錢和行賄活動,已於一四年停印。然而,全球僅少數國家如英國或新加坡般主動採取措施,限制大面額紙幣的流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