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公布三年戰略規劃,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為加強上市業務,將改善新股上市制度,吸引不同行業的公司來港上市,並正評估成立「三板」讓新興公司來港上市的可行性,亦研究推出「新股通」以吸引國際公司來港上市。
李小加指出,現時主板及創業板有其上市門檻,具有潛力的新公司未必能符合,若降低標準,壞公司又有機會「魚目混珠」,因此成立新板可能會較容易,但強調對設立「三板」仍未有定論,要視乎監管機構。
港交所監管事務總監戴林瀚補充,正與證監會討論創業板檢討,結果可能是修改創業板規則、更改創業板作為主板「踏腳石」的定位,或保留創業板之外另設「三板」等,討論仍屬非常初步階段,也未有何時完成檢討的時間表。他認為,成立「三板」的其中一個重要考慮為其是否有足夠市場需求。至於會否在「三板」重新引入不同投票權架構,戴林瀚指不同投票權架構不是討論設立「三板」的前提,但若果將來真的設立,不排除不同投票權亦再作討論。
李小加又指出,正研究為投資者提供以「新股通」架構認購一級市場新股的服務。現時在滬港通下,投資者只能透過二級市場買賣股票。他指「新股通」交易運作與滬港通相同,但由於發行人可以跨境向投資者直接發行股票,有關發行方式仍有待探討。他指,「新股通」沒有技術障礙,現時滬港通機制下已容許供股,為「新股通」提供基礎,但認為「新股通」最大障礙是來自監管,包括內地是否認為內地新股要優先讓內地投資者參與等等。
過去幾年來港上市的海外公司很少,李小加承認單靠香港現時的投資者基礎,難以吸引國際企業來港上市,香港須考慮有何獨特之處吸引外企來港上市,「若有新股通,可吸引外企來港上市,以捕捉大量內地投資者參與的機會。」
港交所將推行連串改革加強上市現有機制,包括全面檢討海外公司來港上市機制(包括上市資格、香港預託機制等)、進一步增加認可的司法權區、檢討第二上市規定,包括考慮應否增加制度彈性,讓「業務重心」在大中華區的海外公司可在香港第二上市等。港交所同時會檢視上市公司監管,如有關「殼股」公司、長期停牌公司、除牌及相關規定。
李小加冀新戰略規劃可實現「三個翻倍」,於對比內地的股票市場成交市佔率、股票衍生產品的成交量、以及定息及貨幣產品對港交所的貢獻,均可倍增。但港交所股價對新三年計劃並不「領情」,昨再下跌3.3%,收報162.5元。
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指,已向港交所反映,若要引入不同投票權架構,吸引新經濟公司,或須設另一個板塊,讓投資者知其與現有板塊不同及了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