唸大學的時候,金融系的教授同我講:一家公司上市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擴大股東的基礎,及從市場上募集公司發展所需要的資金。人大了,出來做事了。我於缸邊打滾了好幾年,才慢慢發現,教授當年所講的並不是事實的全部,而只是光明的一面。
我聽過又見過好多企業的老闆,把上市當作為大股東的exit strategy,用意只是抬高市盈率來把手上股份的價值放大,然後逐步脫手,甚至有預謀於一、兩年後來個賣盤。
我不是來說教的。一個老闆能夠處心積慮地把自己的心血賣一個好價錢,是他的本事,反正雙方都是明碼實價,這只不過是一個商業的決定,並不牽涉道德的考量。當然啦,有些老闆不介意把自己的持股降至最低,例如是5%,而讓出大部分的股份給大型的基金和投行增持,便更加馨香了。那往往會被外間讚譽為擁有出色的企業家思維,願與股東共享成果,是完善的風險部署,也是優質企業管治的典範。
不過,受控的股權分散並不等同於不設防的放任自流。我又說萬科(02202)了!該公司的股份於六、七月間被寶能系極速增持,持股量從原來的5%急飆至22%!我不明白王石的團隊為何欠缺了最基本的警覺和危機感,任由類似一九九四年君安證券和數股東聯手逼宮的事件再度發生呢?
其實賣身求財的人不蠢,他們只不過是明買明賣罷!只有不懂得保護自己,而到最後失身的人不值得可憐。假如王石最終真的被逼宮的話,可算是自己攞嚟。
富昌金融研究部總監 譚朗蔚(作者為註冊持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