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簽CEPA服務貿易新協議

中港兩地昨日在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框架下,由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與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簽訂《服務貿易新協議》,明年六月一日起實施。協議主要參照去年所簽的《廣東協議》,將本身只在廣東實行的措拖擴大到內地全境,有利中港兩地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

根據今次協議,內地對香港服務業作全面或部分開放的部門有一百五十三個,佔世界貿易組織全部服務貿易部門逾九成半,當中有六十二個部門對香港實行國民待遇,即香港服務提供者的待遇、規限與內地企業相同,是首次明確列明香港企業享有國民待遇。

限制措施減12項

協議是內地首次以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方式制訂自由貿易協議。負面清單方面,去年《廣東協議》中有一百三十二項限制措施,新協議減少了十二項,限制較以往寬鬆。另外,協議亦列明香港有最惠待遇,若內地將來向其他國家或地區提供的待遇比此次對香港的協議更優惠,會自動延伸至香港,以確保香港能繼續享受最優惠的開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