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再出招收緊信用卡及私人貸款,當局近日致函銀行,要求銀行提供的信用卡相關貸款若高於現有信用額度,需向客戶取得最新入息證明進行重估,並由明年七月起落實將信用卡貸款獨立顯示於信貸報告及匯報數據。銀行界指,金管局進一步「封死」私貸的灰色地帶,財務公司將成為最終得益者。
金管局為加強監管銀行批出新私貸,一四年要求銀行落實私貸借款人的供款與收入比率(DSR)不得超過70%,然而,銀行轉移向客戶推銷利用信用卡內的信貸額度,以媲美私貸的息率提供分期貸款,變相成為毋須額外進行DSR審批的私貸。
銀行界人士稱,金管局近日致函銀行提出三大信用卡相關貸款要求(詳見附表),範圍包括信貸風險管理及審批標準,「封死」現時的灰色地帶。最直接影響借款客戶的新措施,是銀行向信用卡客戶提供貸款時,一旦需要因此提高現有信用額,需要向客戶取得最新的入息證明。
銀行只能在擁有客戶的出糧戶口、最新的信貸報告或有淨資產存放於銀行,以此進行信貸評估,並同時獲得更高層負責人、內部審核及金管局同意,才可豁免新入息證明的要求。
現時銀行向信貸資料庫營運公司環聯香港共享客戶的信貸報告時,僅有信用卡結欠一項,無就簽帳額及貸款額分類,金管局要求銀行在明年七月一日起,須向環聯詳細提供客戶的信用卡相關貸款的原有貸款額、現時貸款餘額及每月還款額,讓銀行能更準確計算客戶的DSR,向金管局匯報信用卡業務時,亦會同時作出分類調整。
金管局發言人承認,留意到一些銀行向信用卡客戶提供所謂信用卡相關貸款,雖以信用卡結餘形式記帳,但有既定的年期和每月還款要求,與一般私人貸款性質十分相似,認為信貸風險管理有加強的空間,包括應採取與私人貸款相若的審批程序,當貸款額超出客戶現有的信用卡額度時,銀行應重新評估客戶的還款能力,包括其DSR。
她解釋,上述措施旨於加強銀行對個人貸款的風險管理,與當前的宏觀經濟環境和利息周期並沒有關係。銀行現正落實上述措施,處理客戶申請時須清楚解釋信貸審批程序和處理個人資料的安排。
有中小型銀行零售銀行業務主管認為,金管局新要求將令銀行私貸業務空間進一步收窄,加大客戶的融資難度,料貸款增長將進一步放緩甚至出現萎縮,而社會上的融資需求將繼續因銀行監管收緊而流向財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