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為防範市場大幅波動風險,進一步完善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經中證監同意,滬、深交易所和中金所擬在保留現有個股漲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數熔斷機制。指數熔斷機制總體安排是:當滬深300指數日內漲跌幅達到一定閾值時,滬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轉債、可分離債、股票期權等股票相關品種暫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貨合約暫停交易,暫停交易時間結束後,視情況恢復交易或直接收盤。
指數熔斷機制以滬深300指數作為基準指數,設置5%、7%兩檔指數熔斷閾值,漲跌都熔斷,日內各檔熔斷最多僅觸發1次。
每當觸發5%熔斷閾值時,暫停交易30分鐘,熔斷結束時進行集合競價,之後繼續當日交易。若下午二時半或之後觸發5%熔斷閾值,以及全天任何時段觸發7%熔斷閾值,暫停交易至收市。
如果開盤指數點位已觸發5%的閾值,將於早上九時半開始實施熔斷,暫停交易30分鐘;又倘若開盤指數點位觸發7%的閾值,將於早上九時半開始實施熔斷,暫停交易至收市。
觸發熔斷時,滬深交易所暫停全市場的股票、基金、可轉債、可分離債、股票期權等股票相關品種的交易,具體熔斷的證券品種以公告為準。
事實上,停板機制起源於美國,並曾於一九八三年被廢除;然而,由於八七年出現全球性股災,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及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一年後再度於紐約交易所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引入停板機制。在實施後的18年內,美國一直沒有再出現過大規模的股災。
不過,值得深思的是,內地目前遇到的問題是中央愈出手干預市場,市場情緒愈更加恐慌;面對房價、股、匯、債的不穩,中央幾乎不可能全面干預及支撐所有資產價格;以目前的干預的手段來看,一方面,似乎未能解決內地經濟層面或企業的基本面問題;另一方面,更可能再一次增加市場系統性風險。在風雨飄搖的日子裏,投資者最好還是靜觀其變。
興業證券(香港)副總裁 盧駿匡(作者為註冊持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