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付市場一向只有銀行及八達通兩大參與者,兩者均由金管局監管,惟近日香港電訊(06823)及數碼通(00315)分別推出手機支付方案,而結算及交收修訂條例要到今年底才生效,預計另加一年過渡期,意味監管將出現十六個月真空期。法律界人士指,若有實力不足的小公司跟風提供支付服務便存大風險。
香港電訊商不甘於一直成人之美,助銀行推電子錢包,如數碼通與滙豐、恒生(00011)的合作,終於另起爐灶自行為客戶設第三方支付帳戶。市場最關注的是存放於電訊商支付戶口的資金是否安全?政府是否有盡職監管﹖
本報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查詢,涉及存款的電訊商支付服務應該由誰監管,但當局未有正面回應,僅預計《2015年結算及交收系統(修訂)條例草案》將會於今年第四季在立法會進行二讀。
科技業界指出,電訊商在推出第三方支付服務前多數已向金管局摸底,以盡量降低風險。個別公司甚至已經將處理金錢交易的部門獨立於公司現有架構之外,為未來的規管作好準備。
業者指,多家同業趕於今年底入場,除了要盡早在本港支付市場插旗外,更是看準金管局一旦落實規管後,預計會為現有服務供應商提供一年監管過渡期所帶來的發展彈性。
據了解,有電子商務方案開發商亦擬於十月,與合作夥伴聯手,推出一套結合線上與線下(O2O)的跨境支付電子錢包方案。
香港電訊及數碼通並不是金管局認可機構,金管局不可以《銀行業條例》監管兩者及保障其用戶,目前亦沒有相關條例支援該局發支付牌照予提供支付服務的公司。
律師黃國桐指,電訊商這些「大字號」吸存款風險不大,有信託公司看管存款的確可做到「專款專用」,確保存款不受生意影響,風險便更小。然而他擔心:「小公司會問『你做得我不做得嗎?』,若小公司跟風(推支付服務)便會出現問題。」
金管局回應指, 香港電訊曾就推出有關產品的事宜通知金管局,又指倘若任何公司產品符合《結算及交收系統(修訂)條例》下「儲值支付工具」的定義,則必須向金管局申領並獲發儲值支付工具牌照,方可在港營運相關業務,修訂條例預計於今年底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