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外衍品擬收緊資本監管

證監會建議修改《財政資源規則》,涉及為從事場外衍生品活動的持牌法團訂明資本及其他審慎規訂,諮詢為期三個月,將於十月十六日結束。

證監會表示,建議旨在確保持牌法團維持與其就衍生工具業務所承受的風險相稱的資本及資金周轉能力,並且鼓勵他們採納更先進的風險管理標準,建議處理方法可予靈活調整。

港交所促改善財務披露

證監會又建議對該財政資源規則中適用於並無從事場外衍生品活動的持牌法團的處理方法作出小量修改。

另外,港交所(00388)審閱上市公司於一三年十月至一五年四月期間發表的其中100份定期財務報告,認為可改善數個主要財務披露範疇。

該範疇包括發行人應確保年報及中期報告就重大事件或重大結餘及交易呈報額外資料;應用其會計政策時,若牽涉判斷,應加強披露質素;確保設有穩健資產減值檢討程序,應就改善披露質素進行更多工作;編備財務風險資料時,應提供針對其情況的資料而非使用樣辦式的文字等。

同時,港交所建議修訂《上市規則》,要求上市公司列明其有否遵守《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所載「不遵守就解釋」的條文;將《指引》中每個層面的一般披露責任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以及修改建議披露的措詞,加入性別多元化的披露。諮詢期於九月十八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