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全球首個公布逆周期資本要求的地區,有銀行家指出,儘管金管局已承認監管儲備與逆周期資本有重複,惟當局拒絕釋放監管儲備以令銀行滿足標準,銀行期望可轉而減低第二支柱下的額外資本要求。另外,因香港主要銀行均屬外資,銀行界認為有必要盡快就處置機制立法。
金管局於一月底公布,明年起實施逆周期緩衝資本(CCyB)的細節及要求,令香港銀行有充足時間準備,當局隨後於二月向本報承認,會按個別銀行的情況,評估將其監管儲備當中的一部分納入於滿足CCyB要求的可行性。
有銀行家認為,若金管局最終未肯讓銀行釋放監管儲備,冀可降低第二支柱要求,即下調對個別銀行的普通股一級資本及總資本的額外要求。
《巴塞爾協定三》的標準是銀行業的劃一最低資本要求,屬於第一支柱;至於第二支柱,則為監管機構視乎個別銀行的情況如信貸風險等因素,提出的額外資本要求,並不會對外公布。
分析認為內地相關貸款佔整體貸款組合比例較大的銀行,額外資本要求會較高,亦更期待金管局針對監管儲備及CCyB重疊的放寬措施。
另外,港府擬於本年底將處置機制提交立法會,銀行家指出,香港的銀行業在亞洲區有獨特性,尤其如新加坡星展、大華及華僑銀行;香港的重要性銀行均屬於外資,例如滙豐與恒生(00011),以及渣打香港,其母行滙控(00005)及渣打(02888)均屬於英資,中銀香港(02388)母行則為中行(03988),香港子行一旦經營困難,港府不應亦不會作出支持及拯救行動,所以在各地區中,香港最需要法律依據啟動處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