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進東方照明(00515)決定暫停執董及主席陳靖的職能。該公司昨公布,四月二十三日交易時段後,接獲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法院命令,禁止公司主席陳靖、由陳靖擔任主席的深圳光電、達進東方全資附屬中山達進、及陳靖曾擔任行政總裁的金來順,出售合共1,234萬元(人民幣‧下同)資產。達進東方於上月廿四日上午中途停牌,停牌前報0.84港元。
通告指,據法院命令,法院授出開審前禁制令,是應黃水第的申請,主要就黃水第、深圳光電、陳靖、中山達進及金來順之間的貸款交易糾紛而授出。除非黃水第自法院命令起30日內就該糾紛提起法律訴訟,否則法院命令將獲解除。
另達進東方全資附屬達進電路版上周一(四月廿七日)亦接獲一間律師事務所,代表黃水第在內的三位貸款人,發出的要求付款函件。據該函件,除非達進電路版於21日內支付總額3,904.8萬元的擔保本金額及應計利息,否則將會對達進電路版提起法律訴訟,且不再另行通知。
達進東方稱,由於公司接獲法院命令及要求付款函件前,陳靖以外的董事並不知悉可能已訂立的該等融資交易,公司已成立調查委員會以調查融資交易及檢討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亦已委聘獨立顧問。鑑於事項嚴重性,董事會已決定暫停陳靖作為公司及其附屬的執董及主席職能,自四月廿四日起生效,直至進一步通知為止。公司將會就應對陳靖採取的適當措施諮詢其法律顧問之意見。
另鑑於融資交易,公司認為需額外時間編製及落實將載入年報的相關資料,故將延遲年報寄發日期,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