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股通結算備付金 港券商求撤遭拒

對於業界建議為提高中小券商參與滬港通意欲,應撤銷本地券商買賣「滬股通」股票時須繳20%內地結算備付金規定,據悉當局無意撤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證監會認為,滬港通是按「本地原則為本」的主要原則而制定,因此「滬股通」的風險管理措施主要是依循內地市場的相關措施。由於中國結算對香港中央結算施加20%結算備付金的要求,故香港結算對所有「滬股通」結算參與者同樣施加有關要求。

成本大增 參與意欲減

立法會議員張華峰稱,本地券商買賣內地股票,基本上是現金交收,「有錢至可以買到貨」,根本沒有額外風險,故要求本地券商額外就A股交易繳付保證金,相等於交易金額的20%,其實「絕不合理」,這樣只會令中小券商參與滬股通成本大增,減低參與意欲,故應予撤銷。

另對於業界建議,若持有第一類牌照(即證券交易)的中介機構,具有等同的資產管理經驗(如處理委託帳戶),可放寬或豁免其從事第九類受規管活動(即提供資產管理)的發牌規定,證監亦認為不適宜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