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在多區設下高度等發展限制的決定再次遇到挫敗,高院昨裁定地產建設商會司法覆核勝訴,下令撤銷城規會堅持在「灣仔」、「旺角」、「油麻地」、「牛頭角及九龍灣」大綱草圖實施發展限制的決定,發還城規會再考慮。法官在判詞中再次批評,城規會在公眾諮詢過程中程序不公;及無充分查究地建會指發展限制會影響地皮發展潛力的反對理據。
城規會回應稱須研究法院判詞,才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獲判勝訴的地建會亦稱須研究判詞,稍後才評論。上訴庭去年十一月亦因程序不公問題,在希慎(00014)及啟德大廈重建項目要求撤銷高度等發展限制的上訴案中,裁定城規會敗訴。
涉案4份大綱草圖於一○年刊憲,對該區發展施加高度、非建築用地、後移範圍及建築物間距的限制。
法官引述上述上訴庭判詞指,城規會有權施加涉案發展限制;但是針對今次地建會的司法覆核案,法官認為圖則在公眾諮詢時有程序不公情況出現,惟該程序不公情況不屬於整個制度的問題。
法官指出,地建會曾列席公眾諮詢會議提出反對,但最少一名決定維持限制的城規會成員,當時根本無與會;城規會亦無充分考慮地建會反對,漠視「可持續建築物設計指引」,只採納規劃署指限制不影響地皮發展潛力的意見。
案件編號:HCAL58 /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