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例縮減退保收費期

投資相連壽險(投連險)主要分開投資及人壽保障兩個部分,保險公司會先從投保人所繳交的保費中,扣除行政費及人壽保險部分保費,再用餘下供款投資基金,同時保險公司會於投資基金的部分,按年收取手續費。

身故賠償額增至105%

業界表示,目前市面上的投連險供款期,由五年至三十年不等,若投保人於供款期內提早退保,所繳交的保費會被徵收餘下年期的行政費及退保費。

現時有部分投連險保單甚至列明,投保人首年退保不能取回該年的供款,即是「一個仙都拎唔番」。

不過,新規例下,由於退保收費期縮減,保險公司可徵收的退保費相應減少,而投連險的身故賠償額,由以往最常見達保單價值的101%,增加至最少105%,即若保單價值為100萬元,賠償額最少要達105萬元,令投保人的基本保障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