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團提出以合夥人制度上市,引發本港就「同股不同權」架構激烈爭論。港交所(00388)昨日終於發表不同投票權架構「概念」文件,諮詢市場就現時已在或有意在港上市的公司,應否獲准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的意見,諮詢為期三個月。
若市場支持,港交所將就建議修改上市規則進行第二階段正式諮詢程序。
與此同時,現時上市規則不容許內地企業來港第二上市,港交所未來擬進行檢討。
是次港交所將不同投票權架構「諮詢」文件,突然變為「概念」文件,據悉是因這次沒建議修改上市規則,而過去創業板改革諮詢市場意見時,港交所曾用相關字眼。
不過,市場估計證監會對「同股同權」立場強硬,因此港交所是次不預設立場,純粹就有關概念諮詢各方意見,以減少爭議。
港交所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稱,沒有就有關議題設定時間表,但會盡快分析市場意見,希望六個月內就「概念」文件有諮詢總結。
戴林瀚又強調,推出文件不是針對個別公司,只是一直接獲一些公司及市場人士對不同投票權架構的查詢,而且禁止不同投票權架構的上市規則,已是廿五年前訂立,加上近期金發局支持檢討,故認為是時候可就此討論。
他承認香港面對其他市場競爭,爭取內地企業上市,當中於今年五月底,有102間內地企業在美國而非香港作主要上市,當中近三分之一(29%)設有不同投票權架構,並愈見普遍,佔在美上市全部中國企業市值七成。惟港交所不會單憑贊成或反對「同股不同權」比例來決定是否修例,要考慮實質意見。
證監會發言人稱,對於容許任何形式的不同投票權架構,證監會不表示任何意見。董事學會前主席黃天祐指,其立場與之前沒有不同,認為市場早已清晰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