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桂林街富雅閣涉嫌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未有提供樓書及價單情況下出售,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昨表明高度重視事件,並會嚴肅處理,一經定罪各可罰款100萬元。地產代理監管局亦指出,代理若違規銷售新盤,最嚴重罰則為撤銷牌照。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表明,對上述富雅閣懷疑違反一手銷售條例出售,高度重視事件,並已展開調查。據土地註冊處文書紀錄,該局初步認為項目屬條例規管範圍。現階段亦未有資料顯示物業屬條例指明不適用的一手物業或例外情況,銷監局就賣方未有遵守條例,會嚴肅處理,採取執法行動。
該局重申,違反相關規定均屬刑事罪行,如賣方未有在出售前最少七日提供售樓書,或未有在出售前最少三日提供價單,一經定罪各可罰款100萬元。
另地監局指出,代理銷售屬一手銷售條例規管的物業時,向準買家提供資料,須以賣方提供的樓書及價單為準。若違反指引有可能被紀律處分,最嚴重為撤銷牌照。
資料顯示,富雅閣位於桂林街149號,於九八年八月入伙,基座設有商舖,住宅部分共12層,整幢物業共34伙。其中9樓A室懷疑違規銷售單位,據土地及公司註冊處資料,單位今年三月初以220萬元售出,原業主為THE NO.1 TEAM LIMITED,董事包括張少鳳、王賜豪及王曼霞等,其中王賜豪為同珍集團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