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周二通過一系列銀行新例,包括要求銀行股東和債權人先於納稅人承擔打救銀行責任,以及要求各國政府設立存款保障基金,是歐洲單一市場成立逾廿年來最大規模的金融監管改革,亦標誌着討論近兩年的歐洲銀行聯盟終於拍板。
歐洲銀行聯盟成立,旨在打破銀行與國家之間的危險依附關係,避免公帑打救銀行的事件重演,及改善對大型銀行的監管。歐洲早前已通過成立大型銀行單一監管機構,以及要求銀行提高資本作為虧損緩衝。
周二通過的新例包括要求廿八個歐盟國,透過向銀行徵費設立存款保障基金,為最多10萬歐元的存戶提供保護;通過成立單一清算機制(SRM),但只適用於歐元區十八國,將負責關閉或重組出事的歐元區銀行。SRM將獲規模550億歐元的共同清算基金支持,而這個基金將於八年內透過銀行徵費組成。
儘管有分析員指出,清算及存款保障基金組成時間過長、規模太小,但歐盟內部市場專員巴尼耶稱,銀行聯盟令歐洲的經濟和貨幣聯盟更完整,並確保納稅人不用為打救銀行「埋單」。
歐洲議會同日通過其他證券市場條例,包括規範高頻交易,交易程式須通過審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