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交所上市公司南太電子,其創辦人兼主席顧明均就入息稅爭議,在一一年與本港稅局達成協議,並已支付約811萬元稅款。
但顧氏其後控告稅局,顧要求聲明雙方上述協議已無效,兼向稅局索還該筆已付稅款。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顧氏指稅局在一○年覆核他○三/○四年至○九/一○年的入息稅稅務,當中涉及顧氏來自南太集團的入息。顧雖認為該些入息屬離岸收入毋須課稅,惟其後仍與稅局協議支付約811萬元稅款以解決爭議。顧氏指,稅局之後要求他按稅局建議再填報入息資料,但稅局所建議填寫的入息並非事實,顧氏拒絕並興訟要求聲明協議無效。
案件編號︰HCA2025 /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