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板之父:港應爭番阿里

阿里巴巴集團落實「棄港赴美」,有「創業板之父」之稱、前任港交所(00388)上市委員會主席羅嘉瑞指香港損失大,會影響本港金融集資中心地位,建議應再積極爭取阿里來港創業板上市。

羅嘉瑞接受訪問時稱,阿里赴美上市影響深遠,最擔心是其他科網股跟隨阿里到美國上市,「阿里是大哥,(其他科網股)一定跟住去!」對香港集資中心地位造成打擊,且香港一直是內地企業的「本地市場」,香港不應放棄,應盡努力續爭取阿里來港上市。

倡邀創板上市

他稱自己擔任上市委員會主席時,亦不贊成有雙重股權架構(即A、B股),但阿里不是要求A、B股制,而是合夥人制(即管理層有權提名過半董事),不認為這違反「同股同權」,因股東仍有權在股東大會投票,「若覺得公司『圍威喂』,股東可投反對票!」

問及為何可讓持少數股權的管理層指定哪些人可選董事,他說:「好多公司找新董事時,都係找熟悉的人!」故最重要是上市時將有關事宜披露清楚。

他建議本港應邀請阿里來創業板上市,「當初成立創業板時,目的冀打造成納斯達克,阿里是大型科網公司,增長動力強,透過阿里可帶起創業板,聚集更多科網股來港上市。」他認為,本港應向阿里解釋,創業板與主板的交易制度、操作及監管基本上是一樣。

立法會議員張華峰早前曾指,可考慮讓阿里在創業板上市,可為本地經紀帶來更多商機。上市公司商會主席辛定華認為,可考慮在創業板的上市規則及企業管治守則方面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