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發表了《香港承受及接待旅客能力評估報告》,單純以接待硬體為研究對象,完全忽略了對市民生活和心理上的影響,十分不智。按照該報告的建議,只要「接待能力」全面提升,就可以盡取個人遊帶來的經濟效益。
可是,如真的能夠全面提升對旅客的接待能力,二○一七年訪港旅客將會上升至7,000萬人次,而到了二○二三年,更會突破一億大關。只憑想像,已感到結果將會十分恐怖。
這並非說港人本質上不甚好客或者排外,只是說明所謂接待旅客的能力,不能僅靠解決口岸處理能力、多建酒店、增加景點就可全面提升。
如果普羅市民在生活上受到實質影響(如狹窄街道停放大量旅遊巴士),他們與旅客的摩擦就會日益增加;如果旅客感到不被善待,結果會導致雙方都一肚氣。就算在經濟上有所得益,同時亦會在其他方面(包括在經濟和健康的中港關係上)招致損失,整體上未必一定有利。
曾經有論者認為,以個人遊的社會成本高昂為由,建議徵收陸路入境稅。然而,為何只針對內地來港的旅客呢?這種徵稅會被視為帶有歧視色彩,不易辯解,亦會增加旅客的金錢負擔。
根據資料顯示,自二○○九年四月內地個人遊一簽多行措施推行以來,旅客人次一直急增,去年上半年更佔個人遊旅客人次的44%。另一方面,他們絕大部分是另類旅客,在港消費不高,當中雖也有小部分是因公幹原因過境的專業人員,但更多的是即日來回數次的水貨客。
事實上,一簽多行旅客中,在二○一三年的上半年,入境不過夜的比率已高愈九成。
因此,與其徵收被認為帶有歧視性、可能為弱勢社群加大經濟負擔的陸路入境稅,倒不如以更公平有效的方法,對一簽多行的政策稍作改動。
我建議將一簽多行改為只能一日一行。其次,可以加設每年不高於某個來港次數(如十次)的限制。如有個別人士需要無限次數的入境簽證,可以先申明原因,再由入境處按照具體情況審批。
這個是在一簽一行和一簽無限多行兩個極端之間落墨的辦法。一簽無限多行已經證明代價高、效益低,甚至會產生負面效益。
中間落墨無損個人遊精神,有興趣來港觀光的旅客,不會因為被限制入境次數而增添麻煩,卻可大大減輕川流不息的水貨客為市民帶來的困擾,又可對整體訪港人次發揮一定控制力。
我絕對同意逐次簽證已經不合時宜,但又何必修改變成一簽無限行呢?
何濼生
香港大學經濟系學士、多倫多大學經濟學博士,專攻政策研究。研究範圍包括社會保障、教育、醫療、房屋、宏觀經濟、國際金融等。曾任職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經濟部及安大略省經濟局,回港後在香港中文大學及嶺南大學先後任教,現為嶺大教授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