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電案終止聆訊

華潤電力(00836)二○一○年收購山西煤礦一事,去年被小股東及內地傳媒「翻舊帳」,在中港兩地鬧得滿城風雨,6名小股東並在港興訟,要求准以潤電名義控告20名現任及前任董事違責,但案件昨以「終止聆訊」作結。小股東昨天第二度被拒在官司中加入新指控後,隨即在庭上申請終止聆訊,獲法官接納;不過,興訟的小股東施政樂在庭外揚言,他們有機會捲土重來。

小股東揚言再興訟

官司雖然終止,但施政樂稱,這反而是個機會,因為法官並無就小股東日後再行興訟訂下任何限制,他相信集齊所有指控再提控的話,潤電方面一定「答辯唔到」。但日後是否真的再提出訴訟,施政樂稱並非「100%」,因為要聽取律師意見及視乎財政狀況,他指小股東無錢,經濟狀況有困難,現時已花掉超過200萬元律師費。施政樂又投訴,事件中,他個人壓力好大,被報章雜誌惡意攻擊,這亦是他考慮是否再告的因素之一。

去年七月,潤電母公司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遭內地記者在微博「實名舉報」,指潤電以逾百億元人民幣收購「狀況糟糕」的山西煤礦資產,當時華潤高調反駁相關報道誹謗。

而去年七月初,包括施政樂在內的6名潤電小股東,入稟本港高院提出今次訴訟,擬追究一眾潤電現任及前任管理層,包括現時仍出任潤電非執行董事的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及港鐵(00066)主席錢果豐;最先實名舉報宋林的《山西晚報》前記者李建軍,更親身向本港廉政公署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舉報。

小股東提出的潤電案先後於去年十月及前兩天審理,這兩次聆訊中,小股東申加新指控均遭否決,小股東昨終向法院申請終止聆訊,申請獲批,但須支付潤電部分訟費。

潤電在聆訊中堅稱,小股東最初只是投訴訂立收購合約時,涉案煤礦並無有效的探礦證,但在小股東入稟後,內地當局已發出探礦證。

案件編號:HCMP165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