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金融改革牽動內地銀行。為改變銀行「大到不能倒」的情況,美國法規要求銀行擬定「生前遺囑」,中國在當地有經營的銀行,也需照做,中行公布做了,其他大銀行陸續就緒。
在內地,中銀監推動發起中小型銀行,訂立「生前遺囑」的試點,招商銀行已率先做了這動作。「生前遺囑」意在表明銀行不存在有政府隱性擔保,而要自行承擔風險,要確定一旦倒閉的清算責任,因此「生前遺囑」這個舶來品,在內地被叫做清算計劃。
中銀監推動中小型銀行訂「生前遺囑」,對市場來說有明顯暗示,中小型銀行倒閉的風險較高,所以要及早做。早前有官員說,不排除未來有一、兩家銀行破產,顯示確有緊迫性,但訂立「生前遺囑」行得快了,仍存在脫節或不配套現象。
一是存保制滯後。海外強制銀行訂立「生前遺囑」,是有存款保險制度護駕的,目的在於保障中下階層「棺材本」般的存款不受損失。內地早在○七年明確了要建立存保制度,至今年初舊事重提,但現在仍未成事。沒有存保制的「生前遺囑」,是不利建立存戶信心。
二是宣傳很不足。銀行訂立「生前遺囑」,民眾確立銀行有風險的意識更重要。很長時期裏「銀行是國家的,不可能破產」,此一認知根深柢固,銀行商業化了,但未真正市場化,銀行是國家的這一認知未改,甚至民營國營不分。
鍾經緯認為銀行「生前遺囑」的真諦,是要民眾確立銀行風險意識,當前做得不夠在於缺乏宣傳。若不能推倒民眾對「政府擔保」的傳統觀念,也許要真有銀行倒閉,有個清算實例,人們才真正接受大而能倒的現實。故此,銀行「生前遺囑」不是單一銀行做個機制,而是深刻的商業轉變、全套的社會工程。
CHINA鍾經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