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50萬元訴訟開支
群星在公告指出,高院延長早前發出的19.68億元凍資令,惟進行三點更改,分別容許群星提取50萬元應付訴訟開支、容許慧富就法律意見及代表方面使用不超過10萬元的合理金額,以及將公司及慧富披露資產限期延長。
就高院案件編號HCA2428/2013而言,法院亦已准以證監會提交申索陳述書的限期延長至明年二月七日之前,及將公司及慧富提交抗辯書的限期延長至明年四月四日之前。
群星於一一年三月開始停牌,當時群星的核數師畢馬威拒絕對公司截至一○年底止的帳目發表意見,今年十二月證監會正式入稟法院逼群星向公眾股東「回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