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筆陣:存息市場化言過其實

人民銀行早前公布《同業存單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並在次日開始實行。同業存單就是「可轉讓存款證」,在存款未到期前,可自由轉讓給第三者。與一般存款相比,同業存單由人行允許的銀行發行,到期前不可提款,如有資金需求,可出售給同業轉換成流動性,這不僅在中國貨幣市場增加一種工具,而且增加一個反映資金供求關係的融資管道。

同業存單勿寄厚望

《辦法》規定了同業存單的發行主體、投資主體及同業存單的品種等幾方面,也要求同業存單的發行利率、價格等以市場化方式確定,並要求以上海銀行同業拆息(Shibor)為定價基準,為銀行同業提供更多融資管道選擇,有利負債管理,增強上海銀行同業拆息的基準性,更可以規範諸多銀行同業融資業務的灰色地帶,降低「類信貸業務」的風險。

一般認為同業存單推出是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重要一步,也是人行開放存款利率管制的最為重要一步。

但是,市場不要存在過高期望。《辦法》有許多問題不明確,比如同業存單發行機制不確定、風險權重不明確、與同業存款差異性不明確,對同業存單發行可能達到的效應產生弱化作用,需進一步完善。

上海拆息欠代表性

其實,更為重要的還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當前中國利率市場化的思路及路徑,仍然走在許多歐美發達國家走過的路徑上,即是先開放貸款利率,然後通過引入同業存單,再向個人及企業發行定期存單,逐步取消存款利率管制。這不是說歐美走過的路不可參考,但中國初始條件不同,特別是信用基礎完全不同,這路徑是否適合中國是相當不確定的。

二是同業存單的定價要以上海利率為基準,當然有利於增加上海利率的基準性。但是上海銀行同業拆息與倫敦銀行同業拆息等利率的基準性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中國的基準利率是由人行管制的銀行一年期存貸款利率,而非上海銀行同業拆息。

對於貨幣市場短期資金利率變化,上海銀行同業拆息可能起到一定作用,但貨幣市場利率的基準仍是來自銀行一年期存貸款利率,這種利率傳導到上海銀行同業拆息上同樣是受管制,而不是反向。如果上海銀行同業拆息的基準性存疑,作為同業存單的定價基礎就面臨不少問題。

人行控制基準利率

上海銀行同業拆息已運行七年,仍不能成為中國金融市場的基準利率,在於中國的基準利率是人行管制下一年期存貸款利率,造成金融市場長期的價格雙軌制,即正規金融與非正規金融市場的價格。

人行是希望通過貨幣市場工具增加來強化上海利率的基準性,若不能對人行基準利率管制開放,其效果並非如《辦法》設想的那樣好。中國利率市場化的問題,並非先確立貨幣市場的基準利率的問題,而是先逐漸開放人行管制下的銀行存款利率問題。

一年期存款利率的管制不放鬆,改為通過貨幣市場形成新的基準利率,這樣做可能是想降低市場化改革的風險。可是這樣會令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嚴重滯後,繼續讓金融市場的資金價格長期扭曲,可能面臨的風險會更高。

當前中國利率市場化採取迂迴的方式愈是曲折,市場化改革所需要的成本也愈高。中國金融市場最大的問題就是價格機制扭曲,不僅影響金融市場健康發展,而且也在惡化收入分配關係,嚴重壓制產業結構調整,貨幣市場利率市場化只是對這種改革的一種補充。

易憲容

當代內地著名經濟學者,原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發展室主任,○七年辭去職位,目前在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擔任研究員工作,以敢言著稱,有「房地產平民代言人」的稱號。易氏擁有上海華東師範大學碩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經濟學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