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潔賢判囚21月

粵首環保(01191,前稱中富控股)前副主席鄭潔賢(61歲)早前承認十一項串謀詐騙罪,即○一至○二年間騙取四家銀行共逾3,100萬元信用狀;區域法院法官指涉案的詐騙罪行相當嚴重,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及銀行中心的形象,昨判鄭潔賢入獄21個月。

同案另一位被告崔敏端(42歲,案發時中富前附屬永輝建築的會計部職員)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昨日被判入獄13個月。

至於其餘兩名否認控罪的被告葉健敏(45歲,案發時永輝會計部職員)及盧樺(51歲,案發時中富高層),經審訊後,葉被裁定十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處理犯罪得益罪成立,昨被判監24個月;盧樺則被裁定一項處理犯罪得益罪成立,昨被判監18個月。

案件編號︰DCCC15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