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如軍被「除牌」三年

證監會宣布,吊銷曹如軍牌照三年,以及公開譴責曹妻居有莉及向其罰款10萬元,原因是兩人以個人銀行帳戶協助內地客戶轉移資金,干預所屬證券行的交收程序,涉及轉帳金額近2億元。

涉協助內地客轉移資金 

根據證監會的紀律處分行動聲明指出,一○年八月至十二月期間,曹及居的中銀個人帳戶出現多次可疑的巨額資金轉出及轉入,其時曹任職交銀國際證券客戶主任,居則分別任職華富嘉洛客戶主任及輝立証券客戶主任,兩人同屬持牌代表。

證監會發現,涉及資金由香港及內地的找換店代內地客戶轉帳予曹及居,兩人再分別將資金轉帳至對方銀行戶口,繼而再轉帳到對方的證券行客戶帳戶,以掩飾所用資金的真正來源,以及令兩人所屬的證券行無法履行識別客戶資金來源的責任,當中曹的銀行帳戶涉及別人存入金額8,830萬元,轉帳額1.01億元;居的銀行戶口涉及別人存入9,300萬元,轉帳額8,600萬元。

證監會認為事態嚴重,但考慮到吊銷牌照對兩人家庭影響,以及認為居在事件上只擔當次要角色,故只向居罰款,沒有吊銷她的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