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對周亦卿等紀律研訊

證監會對其士集團主席周亦卿、其子周維正及梁榮江就涉嫌違反《收購守則》展開紀律研訊,指三人於龔如心生前積極合作,以助她取得或鞏固對安寧控股(00128)的控制權,以及迴避觸發《收購守則》下提出強制性全購的責任。

龔如心在有關時間是安寧的最大股東,持有34.64%權益,亦是華懋集團主席及唯一實益擁有人,她於○七年四月七日去世。而周亦卿、周維正及梁榮江均與龔如心關係密切。周亦卿是龔如心的好友兼業務夥伴,相識超過四十年,兩人曾進行多宗商業交易。

根據《收購守則》,周維正涉嫌與其父一致行動。梁榮江則是龔如心信賴的朋友及緊密的工作夥伴,自八七年四月起一直擔任華懋集團董事至今,梁亦是安寧的主席。

證監會指出,在○○年至○二年期間,周亦卿應龔如心的要求代她取得合共1.6億股安寧(約佔已發行股本9.69%)。購入股份的款項由周亦卿代付,龔如心其後付還。付還款項一事由周維正和梁榮江經手處理。

涉違反收購守則

根據《收購守則》,一致行動的人持股量予合併計算。周亦卿取得該等安寧股份,令一致行動集團的持股量由34.64%升至44.33%,因而觸發強制性全面收購的責任。

不過,周亦卿每次代龔如心取得安寧股份後均未有作公開披露,他是在一二年四月底收到龔如心的聯合遺產管理人就屬於遺產一部分的安寧股份發出的查詢函件後,將此事通知證監會。

證監會指,透過「以他人名義代持股份」的安排,龔如心得以秘密持有安寧股份,而又能迴避全面收購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