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團上市地點又傳出新版本,昨市傳阿里或考慮倫敦上市,阿里高層對赴倫敦上市表現出「極大興趣」。
傳媒報道,阿里高層上周曾與倫敦市長等見面,期間討論了包括阿里在倫敦上市可能性的一系列議題,英國官員更歡迎阿里到倫敦第二上市。阿里發言人不作評論。
根據阿里與雅虎簽署的股權回購協議,阿里上市地不包括倫敦交易所。協議指,阿里在一五年十二月底前進行首次公開招股,才有權在上市時回購雅虎持有的剩餘股權中的一半,協議同時指出,阿里上市地在港交所(00388)或美國證交所,或在特定情況下,在內地上市。
雖然日前美國紐交所及納斯達克已書面確認阿里提出的合夥人制度,不過,外間始終認為阿里上市地仍「首選」香港。對於阿里提出行政總裁必須是由合夥人選出,圖減低外間對合夥人制度的負面評價,消息指,公司委任行政總裁不屬《上市規則》範圍內,故不是港交所是否可容許,關鍵反而是公司如何「說服」董事局同意行政總裁必須是由特定人選(即合夥人)中選出。
有熟悉新股運作人士指,「董事局對監督公司高級管理層有責任,有權委任及罷免管理層,若規定董事局「冇得揀」,必須要從合夥人選出,董事局是否願意?說到底,除非過半數董事或接近半數的董事是合夥人,才可確保行政總裁是由合夥人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