拗退賣條款 買家上訴終院

資深物業投資者何鐵城的公司○九年十二月簽訂臨時買賣協議,作價1,800萬元出售太子道西301號C地舖,惟何方最終沒有成交,買家遂興訟追還訂金及索賠。何方原在高院被判不符退賣條款,無權退賣,須履行臨約,但上訴庭其後推翻這裁決。買家不服,昨上訴至終審法院,法官容後裁決。

買家Wise Think Global Ltd.在案中分別支付了50萬元初步訂金及310萬元加付訂金,惟何的公司Finance Worldwide Ltd.在退賣時,只把50萬元初訂按合約作雙倍賠訂,該310萬元加付訂金僅原銀退還。買家認為,賣方須退還全數360萬元訂金及加等額賠償,才可退賣。

案件編號︰FACV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