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總商會永遠榮譽會長何世柱家族等人控制的福利置業,旗下BVI公司Orient Profit Holdings Ltd.(下稱原訴人)昨入稟高院,指○八年間,原訴人其中一董事擅自向摩根士丹利亞洲(前稱摩根士丹利添惠亞洲;下稱大摩)發出指示,替原訴人訂立Accumulator合約,原訴認為大摩在事件中違反開戶授權書條款及疏忽,造成原訴損失,現向大摩索償約3,951萬元。
原訴指涉案時公司共有包括何世柱在內的5名董事,原訴在大摩開設財富管理戶口,開戶授權訂明須任何2名董事確認交易指示,但○八年四至六月間,原訴其中一名董事Ng Wing Hong在未得授權下,指示大摩替原訴訂立11份Accumulator合約,但大摩是明知須要2名董事簽名的要求;Accumulator交易令原訴損失約3,951萬元,故向大摩索償。
傳訊令編號:HCA189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