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剛被法院頒令清盤的嘉域集團(00186),其偕同64家相關公司(下合稱原訴人),就嘉域一方公司財務報告之擬備及核實事宜,今年四月入稟高院向嘉域主席何永安及公司9名前董事(下合稱答辯人)索償,但答辯人不滿原訴人派送案件傳訊令狀的進度,昨以此為由申請撤銷案件,又或要求原訴人交代派票的時間表,高院昨拒絕答辯人之申請。
10名答辯人為何永安、馬子超(前行政總裁兼前執董)、何勵珊、Henry Chong Chin Shang、蔡克剛、劉榮雄、林煥輝、Martin Ian Wright、Michael Andrew Barclay Binney及羅國輝。
原訴指一眾答辯人在擬備及核實嘉域一方公司○六至一○年共五年的財務報告及給予財務意見時違責。
案件編號:HCA56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