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除牌兼清盤中的前上市公司雅佳控股,其前主席丁謂因百幕達官司訟費衍生的折合約1,200萬港元欠債,遭雅佳在香港呈請破產,丁謂在破產案開審前夕以出現精神病病徵為由,拒絕來港出庭,改為申請以視像系統作供,但申請被拒。高院昨發出判詞解釋拒絕理由,指為丁氏診斷的精神科醫生並無表明丁謂不能來港。
破產案原定於上月底開審,上月初,丁謂才從所居地成都飛往深圳酒店接受精神科醫生診斷,該醫生之後撰寫報告,認為丁謂因生意失敗引致「適應障礙伴隨憂鬱」,及指丁氏因○三年返港在入境處櫃位被捕,令他患上「創傷後壓力症」(PTSD)。丁氏向醫生表示精神緊張、時常發與被捕有關的噩夢、又常在晚上哭泣、喪失性趣等,丁謂對來港也非常抗拒,即使聽到友人談及來港亦會閃避。
不過,法官認為醫生只是指丁謂來港會令其精神狀態惡化,並無表明丁謂不能來港,再加上丁謂遲至臨近破產案開審前才提出以視像作供,法官故此拒絕申請。
丁謂是否出庭一事的重要性在於,他在案中爭拗其居籍不在香港,本港法院無權頒發破產令,法院早前已下令丁謂須就這問題接受盤問,否則丁氏的反對破產呈請的誓章將不被採納。
案件編號:HCB780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