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士機構(00367)發表澄清通告,表示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證券期貨條例第XIVA部所載之內幕消息條文之規定刊發,以回應《星島日報》於今年九月二十日刊登之一篇報道。
莊士機構表示,留意到《星島日報》當日刊登之一篇報道,稱公司主席及執行董事莊紹綏,曾表示集團本年度之業績將勝去年,公司澄清莊氏並沒有作出有關陳述,而且公司未能就截至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業績作出任何預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公司股份時需審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