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建電能案澳判罰繳稅55億

長江基建(01038)及電能實業(00006)在南澳洲省配電業務,與澳洲稅務部門(ATO)的稅務爭議持續。澳洲聯邦法院昨日裁定,長建及電能需要繳交包括利息及罰款在內,合共7.76億澳元(約55.04億港元)稅務欠款。

惟長建及電能強調,有關訴訟案件並未結束,並將繼續透過法律行動挑戰ATO的立場。

長建與電能與ATO的稅務爭議已持續數年,兩家公司並已於去年中期報告及年報內作出披露。當中涉及,長建與電能在南澳洲配電業務、SA Power Networks 及 Victoria Power Networks(其擁有 CitiPower 及 Powercor 之業務)之間稅務爭議。ATO指在九九至○○年間,長建與電能的欠交稅項連利息及罰款共約7.59億澳元,ATO並於今年六月提出入稟,追討有關稅款連利息及罰款。

澳洲聯邦法院剛於八月三十日,在無展開聆訊情況下作出裁決。法院指出此舉是由於長建及電能未有提供地址,予法院發出傳票所致。主審法官並認為,長建與電能所採取各種行動,是非必要地阻延稅務專員工作,所以裁定長建及電能,需分別支付3.8億澳元及3.96億澳元。

續循法律行動解決

在澳洲聯邦法院裁決後,長建及電能回應指出,管理層已取得法律意見,未來將繼續採取法律行動挑戰當地稅局立場。長建與電能亦重申,與當地稅局爭拗已擾攘多年,早前亦已作出公布,指出整項訴訟仍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