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航捷星申牌 國泰提反對書

廉航捷星香港申請本港空運牌照一事,國泰航空(00293)正式向空運牌照局提交反對書,原因是捷星香港並不符合法例規定航空牌照申請人必須以香港作為主要營業地點。另一邊廂,捷星香港回應說,公司實行本地化管理,並沒有被外國航空公司控股,有信心達到批准要求。

指不符本港管控權規定

國泰昨發表聲明指出,據捷星航空及其母公司澳洲航空早前在澳洲作出的公開聲明中清楚指出,捷星香港是澳洲捷星航空以特許經營方式於香港營運的航空公司,由澳洲母公司捷星航空及澳洲航空管理及控制,這已表明捷星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為澳洲而非香港,因此其申請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

國泰更稱,捷星香港個別股東之香港居民身份及其持股量,或聘用香港居民作為公司管理人員,都並非符合《基本法》內就主要營業地點定義的先決條件或管理控制權須在香港的要求。

國泰強調,不反對競爭,但認為批准捷星香港的牌照申請不但會違反《基本法》,有關決定更會開創一個危險的先例,將香港努力談判得來的航權拱手相讓予由外航控制的特許經營航空公司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