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金融海嘯令不少投資Accumulator(累計股票期權)的投資者損手,衍生大量Accumulator索償個案。不過,原來真正由法院審結的Accumulator官司,在全球奉行普通法的地區中,只有三宗案例,香港便佔了兩宗。正控告花旗違責銷售Accumulator的已故香港寶聲集團前主席陳麗玲的公司,指其案件異常複雜,昨向高院申請圖聘請熟悉結構性產品的英國御用大律師來港替其打官司,但申請被拒。
陳麗玲是已故知名教育家陳樹渠的妻子,她○七年十月十七日去世,死因庭裁定其死於不幸,聆訊披露陳生前被處方含危險藥物成分的鎮痛貼「芬太尼」治療腰痛。而在她去世前兩天,即十月十五及十六日,陳替其公司Shine Grace Investment Ltd.與花旗訂立了九份Accumulator合約。
Shine Grace指有意委聘的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Michael Lord熟悉結構性產品,具備打這方面官司的經驗,是一名專家;Shine Grace強調今次案件異常複雜,牽涉銀行是否有責任向非專業投資者的客戶解釋結構性產品風險;事實上,金融產品訴訟的法學領域仍發展中,全球普通法地區中僅三宗法庭審理的Accumulator案例,當中兩宗來自本港,一宗屬於新加坡,Shine Grace認為本港法院無理由將這方面專家拒諸門外。
不過,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認為本港並非欠缺有能力處理這類官司的資深大律師,質疑只是Shine Grace想覓得最佳人選;庭上又提到引入「外援」會產生循環效應,本地資深大律師更無機會接觸這類官司以累積經驗。法官終駁回Shine Grace的申請,但容後解釋原因。
案件編號:HCMP1397/2013